簽約當然一定有簽租期,合約上有註明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另外有註明提前解約扣一個月,房東要求搬則是賠房客一個月房租.
房東想法是讓金額看起來很多,房客不是必要不會想退租.
實際上會看原因,之前有房客因為家人生病要搬回家,押金全退,房租還按天只算到搬家前一天.
至於這個月的房租,都說要退租了,怎麼可能會付.
剛才出去買晚餐,發現門口外堆了幾袋垃圾,
原來房客老爸只是把垃圾從房間拿到門外巷子丟

(真該拿鹽去灑的)
老爸也很沒公德心的把垃圾就丟馬路上,女兒會這樣也不奇怪了.
真的是犯小人,放假回家要去改一下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