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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和汽車先天上的差異造成針對這兩種車不同的路權
機車小、好鑽可以鑽是優點也是缺點
台灣的機車和汽車真的是太多太密集了
汽車因為先天太大台,想鑽也不好鑽
〝被迫〞以相對於機車較規律的方式行駛(依然有違規亂鑽的汽機車)
但機車在全車道鑽來鑽去的行駛方式
對汽車或其他機車是種危險
我以為這是出現禁行機車道的用意
即使在有禁行機車道的現在
市區短程下,機車還是快於汽車不是?
兩段式左轉也是一種保護措施
不論是對汽車還是機車都一樣
如果機車可以像汽車一樣好好排在車陣後等待左轉
讓機車直接左轉又何妨?
但是現實是...會有一堆機車擠在路口
甚至卡到直行車道(以前尚未有兩段式左轉的路口,還記得嗎?)
那對汽車和其他機車也是種危險
當然不可否認的
現行法規-三車道以上就得兩段式左轉的規定太死板了點
有些路口反而不需兩段式
但這也是法律的特色
不可能會有全時全地都完美適用的法律
卻又很難因地適宜
這也考驗了立法、執法、守法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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