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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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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二手男
你引那個例子很爛ㄝ.
那個人根本就沒有注意後方來車.被撞是正常的..

不然高速公路為何規定大型車輛只能行駛在外側?
這是因為大型車輛限速90而已.所以限制只能開外側.超車時也是可以用中間車道或內車道(二線道時)
還有為什麼最低限速是60.因為高公局有說怕貨車在上坡路段會太慢所以才規劃成60的
一般小型車依規定也是開在中間車道.因為內車道是超車道.不可長時間占用.

就跟你說機車是汽車是快車了


為何大型車的限速只到90?

因為大型車最快只開的到90?

還是大型車開到90後~容易出什麼問題?

自己想一想~

引用:
作者sutl
你以為汽車慢慢開,突然切到大卡車前面就不會出事嗎?

不要舉違規的開車方式,來限制守規則的人。


我有限定「機車」嗎?

你看文也看細一點好嗎?

這種突然切的情況~不管何種車輛都有~

但問題在~哪些車輛出現這種狀況~會大範圍的危害到眾多人~

而哪些車輛出現這種狀況~容易造成自身死亡率~

這都是要「通盤考量」

你總不是要丟下一下「物競天擇」~說活不下來的就別管他們吧?

引用:
作者太古
既然沒有規定
為何那張圖被您畫了叉叉?
那條不就是快車道?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tNode=1373&mp=1


這是「單向四線道」以上吧

單向四線道以上~內側「兩線」為快車道~

幫幫忙好嗎?

引用:
作者semmy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還在鬼打牆哦

規定不能超過「時速」~就都沒人超速哦~

你們家擋主席就超速被罰過了~


你一定要我拿你家擋主席來婊你嗎?
舊 2012-07-21, 12:25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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