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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責任制為理由強迫取消休假是否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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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
NONOPIG
問題就是勞工還要另開戰場,還要另開民事法庭,一般人對於訴訟是能免則免,
連大陸都是政府直接介入強制執行改善,
加班費不過多少錢?
當一個人因為勞資糾紛被惡意資遣,失去收入待業的你能拖多久等民事判決?
找工作都來不及了,曠日廢時的訴訟會先把自己餓死,
離開這樣的環境找下一份工作是務實的做法,
有認識考到勞工衛生管理員證照的人,整天在我耳邊叨唸勞基法怎樣怎樣,
遇到勞資糾紛還不是直接找下一份工作,只有諷刺而已...
我只是告訴你、該名勞工沒拿到錢
不是雇主願意繳罰單、所以有權不給他加班費
而是他沒有對雇主進行民事訴訟追討
對像換成幾百萬、上千萬的退休金一樣是比照辦理
僅此而已
2012-07-21, 10:3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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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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