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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停權中*
 
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NONOPIG
已經討論到爛掉了,

也看過公司違反勞基法故意被罰,還嗆聲「此例不可開」,

如果人人都來拿加班費,公司會被吃垮,要罰就來.

只要公司付給勞工責任制的薪水大於罰款,怎樣都划算,

連續開罰兩次最低金額就無疾而終,員工還是自己走路沒半毛錢拿,


違反勞基法很可怕?

沒有強制力沒有刑責,

繳繳錢就沒事,就像台灣的交通違規一樣,對有錢人來說吃張紅單算什麼?

好怕!

還有,擅自罷工也是違反勞動契約,在台灣罷工有一套程序要走,和國外差多了.


採取行動脫離這鬼環境的人可不少,只是沒走上街頭抗議,看看台灣流失人才有多嚴重,

再看看護理人員的離職率,無聲的抗議早就開始了.



這件事你很明顯搞錯一件事

勞基法是勞雇關係法條的一部份、不是全部
勞基法只有處罰雇主違反勞基法的部份
並沒有規定勞雇雙方爭議的加班費是由勞基法直接發給勞工

沒有發的加班費該如何處理、不是勞基法決定
而是該名勞工和雇主民事官司問題

所以違反勞基法的罰單是一回事,加班費處理判決是另一回事(要另開民事庭)
決不是說雇主交了罰單、就不用給勞工加班費

這種誤解可大了
舊 2012-07-21, 10:13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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