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真象
Basic Member
 
真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引用:
作者T磨人
這樣好了
我也幹過派遣業阿
也被無預警回家吃自己
也沒資遣費可以拿阿.更沒辦法領到就業補助金阿
我問過派遣的也問過勞工局
回答都一樣
就是因為你是派遣的.當被派去的公司不需要你時.你並不算失業
派遣公司仍會繼續幫你找工作
可是這期間你是沒薪水的喔

還有
派遣的很多都是講月薪大約多少...其實也是以日薪來算喔
這問題又來了
不是說不管啥薪資結構...等.只要國定假日出勤也是要2倍薪資
也沒有阿.問勞工局....也說這合理阿...挖勒..(因為你以日薪計算阿)

那裡的勞工局?真是混帳
勞基法裡只有分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約聘,派遣
不定期契約=正職
就算是派遣也要依勞基法來走,而非契約
契約=民法(一般法)
勞基法=特別法
特別法>一般法

派遣公司與你是勞雇關係,到被派遣的公司工作,則該處為就業場所而已.
當支援的公司不要你時,你跟原本的派遣公司還是有聘雇關係,而且合約還在存續當中,
若是資遣你,派遣公司應該要付你資遣費,因為聘雇契約是定期契約,但期限並未到期就資遣你.

好久沒摸勞基法了,相關法條要去找找
 
舊 2012-07-21, 09:17 AM #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真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