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所以就永遠不要爭取、永遠放任自己被吃就好了,是嗎?
政府機構去除一些趁機混水摸魚的敗類不說
絕大部份的公務人員、按規章常例辦事是本能
講難聽的一點,你懂到哪裡、他們就只會辦到那裡
你懂得越多、他們就會辦得越戰戰兢兢
你什麼都不要懂最好,資方隨便唬、他們隨便辦
明明得的是職業病、卻叫你自己回家吃自己
如果到這種程度都不肯自己去爭取
怪老闆、怪政府,自己什麼都不動卻認為自己永遠沒錯
只有一句話:系喝、死了也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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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贏了,能拿到甚麼?有500萬?1000萬的精神賠償嗎?
還是企業判罰2000萬?1億?還是老闆直接關個5年不得緩刑?
事實是企業罰個幾萬就沒事了
官員,法律都是老闆的人馬,你要爭甚麼?
看看美國前陣子FBI直接把台灣駐外官員(凌虐菲庸)抓起來,穿囚服開庭。
台灣有可能讓郭董王董穿囚服嗎?
簡單說官員的素質普遍低劣,毫無法治國家應有的素養。
昨天和公司兩位老外工程師討論到程式軟體用甚麼寫的,我說是ADS 約5000usd
不過我是用crack 版。人家就不考慮了。就是這麼守法。
大家還是多念佛,離開鬼島好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