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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責任制為理由強迫取消休假是否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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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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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604
引用:
作者
GIRORO伍長
工時規定是30條,變更是30-1
四週內工作時間可以重分配(但要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我想能混進科學園區的公司,應該對這方面不敢玩得太超過才對
科學園區就是死作俑者
基本款
1天12小時
月休4天
也有1天24小時
做1休1
我相信全地球沒有人事成本可以比這更低的地方
2012-07-20, 10:08 PM #
36
ok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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