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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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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所以雇主要求員工做違法的事情算是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施行暴行不算違反刑法嗎?

至於違法、違什麼法…民法、刑法?
勞動契約不能違反法令
違反法律一樣等同違反勞動契約,第六款一樣可以不宣告終止

不給該給的薪水違反勞基法、接著民法打官司
施以暴力脅迫一樣違反勞基法、接著打刑法官司



勞基法是屬於強制法,它有講在法律上只有照做、沒有妥協
想不給資遣費、只有18條情況

其它情況,不管什麼理由原因、在法律上一律要給
舊 2012-07-20, 04:0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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