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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7
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勞基法第14條第2款請去看一下寫什麼

所以我說…

........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所以雇主要求員工做違法的事情算是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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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2-07-20, 03:4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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