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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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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那就是老闆在趕人走啦
不想付資遣費,就把公司越搞越機八



如果目的是這個、用違反勞基法的作法是很笨的

勞工可以主張因雇主違反勞動法令、可不經宣告解除契約(14條第六項)
雇主資遣費一樣得付

只有第十二條(曠工、故意毀損等)和第十五條(臨時工)的情況下才可以不用付資遣費
舊 2012-07-20, 02:24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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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