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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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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d61
妹妹的公司是傳統產業本來就是隔周休,前天她公司又無預警發公告要求全部主任級以上幹部,下個月開始不用上班的那幾個星期六也強迫要主動到公司參加"菁英會議",說白了就是去公司聽老闆訓話以及開檢討會議,通知上竟然還大辣辣寫 "為了不影響各位的工作進度,故安排休假日進行菁英會議"、"幹部皆為責任制,故不另發放加班費及津貼" ,還寫明不來的要直接向老闆報告還要面談。

責任制可以這樣無限上綱喔? 妹妹的薪水也沒有超出行情的高,公司乾脆說責任制就是沒休假算了...
記得勞基法不是有明定工作時數上限嗎?



1.責任制不是老闆說的算、是要送勞委會核準才算
2.二週不得超過84小時、一週不得超過48小時,違者雇主處2萬以上30萬下罰鍰


如果是很大的公司、不可能沒有這方面常識的人員(最少一定有丙種作業主管)
愛佔勞工這方面便宜的老闆、最好早早離開為妙
發展一定會越來越惡性
舊 2012-07-20, 02:20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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