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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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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xa9615
是的,我覺得原來的劃分就好了,硬要加上機車道。
若是依照機車同樣可行快車道,僅需劃分快車道與混合車道即可
市區內限速不高,內車道應劃分為汽車優先道即可。(市區內考量機車為大宗不應禁行機車)

不管如何,騎的再慢,外側路肩一樣是危險的。


不會有這種道路組合的

要嘛都是 全部 "一般車道" , 要不然就是 "快車道+慢車道"
不過我想你要說的混合車道 , 可能是要指汽車機車都可以行駛的意思吧 .

下面這張圖是台北市忠孝東路
共有四個車道 , 他不叫做快車道 , 也沒有慢車道 , 四個車道都叫做一般車道
除了最內側有塗上禁行機車 , 機車不得行駛外 , 其餘三個車道都是允許機車行駛的 .
但行駛在中內側車道的時候 , 請發揮駕駛道德 , 跟上車流 , 切莫龜速行車 .
舊 2012-07-20, 01:24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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