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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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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jphuang
這可能不行,現在開分身好像會砍帳號。

只要放棄原帳號就不是問題, 頂多跟站長報備

主要問題有兩個
1. 其他好友如何配合? 習慣叫喵妹馬上破功
2. 喜歡這個 ID 也沒辦法, 只能冷處理

個人認為, 吉他叔叔的事蹟都被流傳到現在, 喵妹想低調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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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舊 2012-07-17, 02:14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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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