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lden Member | 
	引用: 
	
		| 作者kevin oil 中肯
 
 先聲明我不是質疑 而是認為會被抗議當然有問題  而如果今天是私有土地是不是有可能聲音少一點
 
 還是那句話  國有地有太多不法  屬於比較敏感
 
 麥鐺鐺還是很有救助社會精神
 
 不過優先承購權  已經慢慢消失(台糖還有)   現在很多人   是利用地上物所有權的補償來賺錢     不過這幾年也逐步被檢察官移送
 侵占國有地不再是拆屋還地了
 
 合併開發  已經暫緩實施
 
 委託經營目前只能取得上物所有權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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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還有更高明的手法 
老王有一大塊地,中間部分捐給政府 
然後政府就得去開發周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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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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