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車流量大 非惡意擋救護車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5410918002.html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姜永浩下午前往葬儀社相驗男童遺體,訊問救護車駕駛並勘驗救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經檢視救護過程全程錄影畫面結果,認定主要是車流量過大,所有車輛都屬正常行駛,沒有車輛故意阻擋救護車。
國道警方表示,救護車必須快速而安全地執行任務,但以這次事件來看,無法期待每一位用路人的駕駛技術都和救護車駕駛一樣高超,且交通相關法規的精神在於處罰「故意」擋道者,根據行車記錄器影像看來,前方車輛已有稍微避讓動作,有可能駕駛是生手,高速情況下不知該避向哪一側,無法認定為故意不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