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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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棟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6
這樣有很過分嗎?

房客臨時要搬,押金還要求全退.
簽約前已經先講明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也就是當月月租還是要算,但是可以住到月底.
另外簽約期未滿要扣一個月.

也就是說兩個月押金就不退回了.

結果講完房客老爸就暴走,堅持馬上搬,押金不全退就試試看!

本來以為老爸陪著來租房子,又當保證人,應該不會有意外,結果房客老爸才是最大的意外.

早一個月講,房子有人接手機會大,全退也沒問題.現在只能放空養壁虎了.
     
      
舊 2012-07-16, 10:3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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