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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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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引用:
作者silamb
可以接受的合理的理由我覺得只有會影響房價跟無法都更這兩件事誒

偏偏這兩件事都不在那個抗議傳單上

至於路程遠近,我想對住在台中或是屏東的家屬來說

每天走路一個小時到醫學中心,跟每天坐高鐵一個小時以上到醫學中心

”應該”是走路過去比較方便啦


所以他們所敘述的理由根本不合理.
你幹嘛沒事找事做幫他們找較合理的理由.

舊 2012-07-16, 09:01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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