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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mj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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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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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狂傲



老大,現在是中華民國101年,不是清朝道光二十年,臺灣沒有和其他國家爆發第二次鴉片戰爭,OK?

超強嘴砲.

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是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中屬於整合程度較低的一種協定。所謂區域貿易協定係指透過區域間簽訂優惠性的貿易協定,使得區域內進行貿易較區域外自由化程度高。而依區域經濟整合的程度差異,可區分為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同盟及完全經濟整合等五種。
自由貿易區係區域內會員國間透過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以免除彼此間貿易之關稅及非關稅措施,而對區域外的國家,仍維持其個別的關稅或其他非關稅措施。最近這幾年來,由於WTO多邊談判進度緩慢,導致許多國家紛紛透過彼此洽簽FTA的方式,期望能透過關稅的減免及非關稅措施的撤除,促進貿易的成長,增進彼此間的經貿關係。

自由貿易協定(英文: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是兩國或多國、以及區域貿易實體間所簽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例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
這些協定夥伴國會組成自由貿易區。來自協定夥伴國的貨物,可以獲得進口稅和關稅減免優惠。無論在進口還是出口國,自由貿易協定均有助於簡化海關手續。當協議國間存在不公平貿易慣例時,自由貿易協定可以協助貿易商進行補救。
舊 2012-07-16, 12:38 AM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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