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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囂張慣了,忘了自己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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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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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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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3
引用:
作者
moneytalk
十萬可以侮辱好多次
累犯會抓去關
依據刑法第140條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
公然侮辱者,處
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一百元以下罰金。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2012-07-13, 01:3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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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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