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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囂張慣了,忘了自己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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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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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
Yeunong
那個一百是怎麼樣?
有些法條很久沒修過了,其罰金單位仍是古早的銀元,如果換算成新台幣,
依照刑法施行法,還要乘以30倍。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2&FLNO=1-1
另外像罰金過低的法條,法官也可以直接判處徒刑再易科罰金,
一日可折抵1~3000,以最高6月來算,最多可罰54萬.....10萬還差多咧~
2012-07-13, 01: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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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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