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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limaike.
它們兩個合計多少有數目嗎?
有的話就當初各包多少回包回去即可
沒有記錄數目就一般行情x2
我會這樣做啦,對我來說當初人家包給我多少,我就是照他給我的包回去


有數目,禮金簿在我這

引用:
作者金色登喜路
我這邊老一輩的說法是
美其名是賀禮,紅包錢主要是拿來打消婚禮的各項支出
能打平最好,多的算賀禮,有少只能捏著吞下去
所以,以前有收對方紅包的,對方帖子來就要回
如果結婚訂婚雙方家長統一收,加起來包出去
拿多少回多少~~我們這邊是習慣比當初再多個幾百


了解了。
謝謝兩位的解惑,
那我們知道怎麼回禮了,謝謝~~
舊 2012-07-12, 01:11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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