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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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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bo810
都更法賦予實施者(目前多半是建商)劃定更新單元權力

劃定基準目前較受爭議(對於不同意戶應有更多的協商,更高同意比等)

這部分應是日後修法之一,而建商是商人以利益為主,自然選擇利益較高的方式劃定

在權利變換階段土地跟建物都是經由3家估價師估算並經過審議

獨棟的價值自然會比其他人高 ,更新後獲得價值也會更多 ,並非其他戶瓜分獨棟戶的財產



都更原本立意良好的,只是台灣缺乏經驗又太急 ,加上人民對不動產觀念特殊,走到日前局面~


不可能,建商這部分向來是就是用低估的1樓市價
讓你去換高估的2樓市價

小弟親戚目前遇到的都更
他是在熱鬧地段的8米寬44坪店面
都更後建商只給他3米寬17坪
還把退縮出來的人行道及一部分中庭畫給他
灌水成100多坪

而依照北市都更法,他只能選擇對於金額不滿而不同意
然後被多數同意的住戶去瓜分掉他的東西
目前預估是3年就會動工拆遷

因為有人暗示他在不同意,就連店面都沒有去住2樓以上
舊 2012-07-10, 11:5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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