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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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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嗯...王家的那一部份不是獨立的一塊地嗎?
難道(市府/建商)不能夠放棄那一塊地、
然後就其他土地來做都更/建屋?

總是要想出一個多全其美的方法吧?
王家的權益要尊重,其他同意戶也一樣要尊重,
還是要同意戶們通通搬進市府居住?
舊 2012-07-10, 10:2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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