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jc6352011
警察執勤時還真危險
話說對那些作奸犯科的人
便衣對他行動時.要如何判斷.分辨它門是警察.不是仇家 
|
港片有教過,那種故意裝忙,眼神不時飄在你身上的,就是警察
如果是仇家,就會直接抽出開山仔衝過來砍你
話說台灣的執法環境已經不像過去那樣單純,應該修法
(警察的執法工具都是有法源依據)
增加警察執法工具的多樣性。
我覺得最應該新增的配備,就是Taser和Mace,
像影片中這種情況,使用Taser就不怕誤擊(子彈可以輕易貫穿車體),也能有效
制服嫌犯(被電鉤打到,馬上攤在地上叫阿爸),至於Mace,則可以應用在危險性
不較強烈的情況,例如抓到飆仔,飆仔不爽一直動手推執法人員,
這時候就可以往臉上直接噴下去(美國是這樣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