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貼一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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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會試辦 丙賞新人吃
引用:
考試院推動考績法改革,去年度率先試辦「強制百分之三考績丙等」制度,不料卻傳出保訓會拿新進人員開刀,把一名商調不滿一年的基層公務員考績打為丙等的案例。這名公務員不服,已申訴。
包括考試院院本部、考選部、銓敘部和保訓會等單位,都是試行「三趴考丙」的單位。如考試院本部就有三人考績丙等,保訓會因為人數較少,僅有一人。 據指出,保訓會考丙的公務員職等很低,去年才從其他單位商調來,商調前這名公務員還考慮要不要報到,經保訓會極力勸說,才同意報到;不料工作不到一年,就成為考績新制試行的「犧牲品」。 保訓會副主委李嵩賢證實該名公務員考丙的事,但強調是由考績委員會共同投票決定的;去年新來的不只一人,考績主要還是「看表現和貢獻度,而非是不是新來的」。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報導/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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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訓會試辦1%丙等之犠牲者控訴
引用:
政府部門一再強調考績制度改革是為了鼓勵認真公務員,銓敘部長還說聽到考績輪流心就在淌血!我看了心也在淌血!
回想我去年8月底懷著理想調到新機關,假日也加班,之前我也曾經是績優工作人員,沒想到短短四個月期間,我從「人才」變為「蠢才」,去年考績竟因為考績試辦制度,而被打丙等!對我來說,是莫大的侮辱與打擊! 理由是我被考績委員會「票選」為「機關績效最末者」,可笑及可悲的是,沒有訂定績效目標或評鑑機制,如何評定為績效最末?票選對新人公平嗎?且沒有任何預警及陳述意見的機制,完全違反人權保障!試辦制度在沒有任何配套措施的情形下,冒然實施,根本是「為打丙而打丙」!
雖然我已經循行政救濟了,但很多人告訴所,要我要我最壞的心理準備,因為在考試院「一言堂」底下,有誰會去真正關心試辦下被犧牲的人?委員會公正審判嗎?我真的懷疑!現在每天上班的心情都受到影響! 我們不是反對改革,而是很明顯,沒有配套措施而貿然試辦,被犧牲後還期望機關可以自省,是緣木求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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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被打丙等的"人才",過不久就升科長了....
記得之前更有名的不收賄絡的海關被打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