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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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鋼蛋3
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六、九項 文字上看來描述不夠清楚有爭議
但是,有人被因此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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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有人拿過這樣的罰單。因為以四輪汽車而言,停車格是與道路方向平行的,與行車反方向停車,等於是你出來時是逆向行駛的,所以會被開罰單沒錯
但機車在路邊的停車格,多數並不是與道路平行,而是垂直的,無論是車頭朝馬路或朝人行道,進入或離開都會有一次與行車方向相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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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隨機
反對逆停
機車後退出停車格真的很難嗎?習慣了真的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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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順停,何謂逆停?這只是大家習慣上的習慣吧!
或許各位小50、小100牽的很輕鬆,所以覺得車頭朝人行道才叫做順停,有沒有試過上百公斤重的150或250車種啊?
這是澳洲墨爾本路邊停放的機車,放在人行道上的,都是順著行車方向,放在馬路上的,都是車頭朝外,人家真沒想過車頭朝人行道的停法?
http://goo.gl/maps/BEpZ
同樣的,在英國倫敦也是可以看到這樣的停法
http://goo.gl/maps/8M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