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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您的意思是說,在台灣依照台灣的法令辦事,在貴公司會遇到困難?
如果是這樣,那先進國如德國的法令要求如果比台灣的嚴格,
那依德國的標準來稽核問題在哪?
再一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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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去讀一些相關的規範OHSAS18001之類的,
你會發覺這些規範只有講大綱而已
不會把台灣相關法令列入,只會提到要參照當地法規。
在前一個公司的要求是每六個月針對當地法令加以確認其適用性
舉例:高處作業現在勞檢會要求搭設施工架。
但總公司的SOP裡寫到高處揀貨時,應使用設有護籠的堆高機。但偏偏這點是台灣法令所不允許的。
或是SOP裡進入局限空間的規定只有概略的寫到要送風測氣,二人一組等人但若你有背熟相關法令的話應該知道要現場做的遠超過這些。
例如急救搶救措施,警告標誌,缺氧作業主管,進出登記,管制…………
我相信跟總公司的工安人員溝通是會有效的,但會事倍功半,而且耗費相當多的時間。
還有再提醒你一點,依台灣的法令是根本做不了事的………
我覺得很沮喪的一部份是在公司裡最懂台灣相關法令以及實務的是我。
而我要去稽核各個站點不懂工安的站點主管。想當然爾每個站點都可以抓到一堆缺失。
對我而言不教而殺謂之虐,安全的部份我有責任去輔導各站點去達到我的要求。但是主管會認為我什麼事都攬在身上,到時會沒有時間做自已部門的事,不建議我去做。我覺得沒辦法發揮所長,而且又在英文上無法跟上,所以選擇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