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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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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各位的建議都好精闢啊...

雖然在下也不能證明這事情男方說法100%為真,但各位都點出重點了(但真的不是我本人,我只是很雞婆...)

1. 交往期間帶念交情有這種口頭承諾無可厚非,現早已恩斷義絕,還要履行義務是甚麼道理。
2. 女方片面失聯、放鳥、拒絕溝通導致關係破裂,男方釋出善意甚至明白表示可退一步當朋友,女方都還是以說謊、詭辯之言詞不斷誤導男方判斷,如果當時是男方理虧,應該是男方放女方鳥吧。男方一家當時還準備迎接即將到來的喜事,沒想到被搞得烏煙瘴氣,男方也沒辦法好好生活,當時女方若誠意善意的處理兩人關係,成為朋友,男方也許還願意以朋友身分繼續幫忙也說不定。
3. 分手半年左右,男方找到新工作後還曾一度去電關心女方,想主動向女方表示過去的事都算了,如果工作不順利可以幫她留意新工作,希望能對她有點幫助,但女方完全不接、不回。(後來的簡訊證明女方電話沒換)
4. 如果不是理虧為何要給錢! 所以絕對一毛、一分都不能給,甚至連回應簡訊或甚至回電都不行,免得對方挖一個洞,回應的內容被對方拿來扭曲解釋。
5. 要先跟老婆報備...
舊 2012-07-05, 03:02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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