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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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jc6352011
個人想法
機車=從影片上看來.應該沒酒醉.超速.闖紅燈
葉少=媒體得知~酒測超標.超速.有沒闖紅燈不知道
所以兩個例子要比的話.有點不大合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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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我試著來解讀:
若葉冠亨不是酒駕超速,就算垃圾車違反路權,葉冠亨也可以煞車或閃過,避免事故.
所以,所以葉冠亨酒駕超速才是[起因], 垃圾車侵犯路權不是[起因].
其實,以上正是我的認知.
再回到另一事件:
若機車騎士不是黑道神經病,就算汽車違反路權,機車騎士也只是接受道歉而已,根本不會有毆打汽車駕駛的事件發生,所以,機車騎士是黑道神經病才是暴力事件的[起因],汽車侵犯路權不是[起因].
問題是,漲停網友認為暴力事件的起因是[路權],而葉冠亨事件卻不一定是,這真的是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