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引用:
作者Gary1978
射在內褲上一樣有機會懷孕,所以被告陳述與事實不符,且人未位於現場亦無實證證明有生殖器插入生殖器,所以我方認為該言論為其個人私自億測之詞。


除非該名非婚生子女驗出和宣先生沒有血緣關係,不然被告應該可以引用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57條抗辯吧 ....

引用:
第 155 條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第 157 條

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2-07-05, 09:36 A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mw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