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討論AESA的項目該不該買單。反正空軍已決定有這項目,
在多說也不能改變這個既定的事實。
但就一個要上機的系統,簡單的來說,可以分3個階段(過程)。
階段1:系統設計安裝測試與其它航電系統整合 (簡單說就是把AESA裝到F-16 A/B上)。
階段2:系統測試。一連串的地測與空中飛試,測試系統的功性能是否符合規範,
也看看人機整合是否符合需求。(這部份會是在老美那邊執行;這有點像DT階段。)
階段3:顧客的測試。也是一連串的地測與空中飛試,
測試系統的功性能是否符合當地環境需求與更進一步的人機整合測試,
不符合需求就需修改軟體,嚴重的情況甚至需要修改硬體。
(這部份會是在我們這邊執行;這就有點像IOT&E階段。)
初步來看,2家廠家的AESA應該已完成階段1的工作,但階段2的工作究竟已完成多少?
完成愈多就代表我方擔的風險愈少;相反的做得愈少那我方擔的風險就愈高,
同樣後面階段3的風險與未知數也就愈高,後續要追加的$$也就愈多。
平心而論,換裝AESA對我們是好的,對國內相關工程也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
希望空軍相關單位不要有本位主義,把其他業界有實務經驗的單位排除在外。
這行業待久的,就知道廠家是很會'
吹牛',真的希望空軍能結合國內的專業一起來把關,
不然就準備花'大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