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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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ylafos
我有問題
合約沒事規定 一定時間內 使用率要到達多少 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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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的,這個最不喜歡走後門的老闆
(廢話,他喜歡拿nb走前門) 在和 "高層"
簡報後,最後和政府訂定了割地賠款的
不平等條約,導致現在想罰他也罰不動
的境界,如果當初有訂沒達多少使用率
有多少寬限期,如有改善方案,又有多少
寬限期之下,現在想罰他也很難。憑他
在商場打滾那麼多年,條約一定寫的很
完美。
不然我想不出來不罰他的理由, etc 搞的
多少人不滿,依現在的政府沒理由順水
推舟來收買人心…又可增加國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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