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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光啊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特洛斯.藍
不要放任公務人員偷懶.

用一套標準讓全台灣通用不是更好


老舊二行程機車和其它老舊汽機車車輛是否堪用及污染, 應由交通部監理所和環保局共同監督,不應由民間檢驗單為負責.老舊的二行程機車和其它老舊汽機車車齡在超過15年以上, 更換行照時車輛需親自到各地區監理所檢驗是否堪用及污染, 不合格者扣壓車牌禁止上路到直到維修檢測通過才可重新領牌.

偏遠地區由監理所巡迴車攜帶空污檢測儀器做測驗.
未檢驗之車輛如果上路處以重罰.無法繳交罰款者沒入車輛並報癈.

以此修正案方式, 不需要增加過多的人力及設備,各縣市都有臨檢空污的檢驗車, 平日在監理所作檢測老舊汽機車, 假日時可以到偏遠地區作檢測.

如此可以車輛的戶藉檢查及車輛堪用度及空氣污染檢測 三項一到位, 這樣不是更好.


這是有錢可以領的,機車行大多願意做,對收入不無小補...
 
舊 2012-07-04, 01:47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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