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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r Cow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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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1. 如果刺青師傅全程有看到你把圖收起來帶走, 他當下沒有表示拒絕的意思, 所以不應該算偷竊, 自然就沒有所謂公訴罪的問題.


這個很難成立吧, 樓主不能證明他當時有看見樓主把圖帶走, 而對方也可以說他當時正在注意其他的事情, 沒有察覺樓主把圖帶走。
這就像是在某人面前趁他注意力不集中時凸走他放在面前枱上的手機, 然後當被員警拘捕時說, 我在他面前把手機拿走, 他當下沒有表示拒絕的意思, 所以不應該算偷竊一樣。
舊 2012-07-04, 03:21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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