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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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W
這政策其實部分是失敗的,主要是在於這政策當初是因為垃圾過多,所以一縣市一焚化爐,結果就是雲林之類的窮縣市,沒這樣多垃圾可以燒,也沒有鈔票可以去支持焚化爐運轉,結果就是這些窮縣市的焚化爐變蚊子館,把垃圾送到其他縣市去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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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其實內情挺有趣的。記得當時年紀小,曾有過一段時期,垃圾多到到處找不到地方蓋掩埋場(很奇怪吧不過記憶中當時就是這樣)。
後來就說好吧,每縣市都蓋一個焚化爐來解決這個燃眉之急,當時曾看過一篇報導說,臺灣地區每人平均每天的垃圾製造量,高達約1.9公斤,比較的有美國、日本等國家,記不太清楚詳細的數據了,似乎是1.6及1.3左右。
後來導致無垃圾可燒的窘境,主因應為"垃圾分類"的推廣。可見以前不分青紅皂白信手亂丟的垃圾,有多少原來都是可回收再利用的。
記得後來有讀到相關的後續報導,說有些焚化爐是有簽約的,最後還得到處亂找東西來給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