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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無想轉生
這是最正確的作法!

有表達和解的誠意就很好說話了...

這個指點你的人做法才是正確的....



有點腦筋的人就知道收手了,

做生意的人還不上道,

難道不怕事後被找回來?



對不懂刺青的人來說一個圖樣就和估價單一樣毫無用處吧,

難不成在光華商場被開張估價單也要被告竊盜?

我也覺得是這樣,估價單內記載著該店的價格資訊,而且紙也是該店的,
如果老闆沒說可以帶走而消費者帶走就算偷竊的話,那也太嚴苛了......

草稿是老闆交給dearsony兄的,離開時也是在老闆目送的情況下離開,
當下老闆沒做出任何表示,事後卻說偷竊,我是覺得於理於法於情都不合理。
舊 2012-07-03, 11:38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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