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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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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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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82
引用:
作者胖胖
實務上 竊盜罪見解為 趁人不知
強奪罪見解為 趁人不備
強盜罪見解為 使之不能抗拒
你覺得你是哪一個?
而且犯罪成立不是光看法條
再來看犯罪三階理論
構成要件(客、主觀要件)
違法性(客、主觀要件)
罪責(責任能力、法敵對、期待性..等)

構成要件來說
主觀要件再分成故意或過失
刑法故意定義1.明知且有意使其發生
2.預見其發生而發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
簡單說你知道你自己的這個行為會造成什麼結果嗎?
(雖然這樣解釋不是很精準,不過比較容易看懂)
故意不成立
過失呢?
刑 320 竊盜罪 不罰過失
綜上...(略)
法院都有法律諮詢可以先GOOGLE
律師一小時都5000起跳


幫樓主QUOTE這篇
請"字字句句"斟酌其中含意
其他前面的回文大部分可以直接無視
舊 2012-07-03, 11:12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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