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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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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控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引用:
作者虎斑貓
不,關鍵在那一張圖,監視器只能證明兩人去過那家店,不能證明圖在他們身上...

另外,樓主傳了簡訊回去,其實也是間接證據了...

所以如果從一開始就否認,反而不會有事,這就是無罪推定...

如果自己隨便畫了一張圖就宣布它有價,這是不是犯了公然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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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 囤房稅 https://reurl.cc/NjzeYn 民國68年房價證據
舊 2012-07-03, 06:36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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