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今天真的是很倒楣~請各位幫個忙~~法律問題!!
瀏覽單個文章
波控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引用:
作者
虎斑貓
不,關鍵在那一張圖,監視器只能證明兩人去過那家店,不能證明圖在他們身上...
另外,樓主傳了簡訊回去,其實也是間接證據了...
所以如果從一開始就否認,反而不會有事,這就是無罪推定...
如果自己隨便畫了一張圖就宣布它有價,這是不是犯了公然搶劫?
__________________
連署 囤房稅
https://reurl.cc/NjzeYn
民國68年房價證據
2012-07-03, 06:36 PM #
18
波控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波控
查詢波控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波控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