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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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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漲 停
你可以把 #12 那篇仔細看一下就知道問題所在了 .

另外 , 機車不能走的地方 , 汽車都可以走 .
而機車可以走的地方 , 汽車也可以走!

現行的禁行機車政策 , 並不能將兩種車流真正分流 , 是假的 .
機車被限制在更小的地方與汽車混流 , 造成很大的問題 .
真正事故多的地方 , 在外側車道及路口 . 而不是內側車道 .

舉例來說 :

在平面車道時 , 當我開車的時候要直行 , 我就會走中間車道(或者內側) ,
這樣我直行車就不會與其他轉向的車輛匯流 !
但是當我是騎機車要直行時 , 我被迫騎外側車道 , 來與各種不同的車種
, 以及各種不同的方向混流 , 這樣當然會造成高事故率 .
如果不分車種 , 而是分方向 , 或者速率來選擇車道的話 , 相對會比較好的 .


我知道您的訴求 所以我才說 現在沒讓騎裡面 不是肇事率不高 死亡 受傷都很低嗎?
數據上來看 比開在裡面 開在高速公路上的汽車 少多了
那我如果是官員 為何還要改制 讓機車進去送死 讓我政績下降
但您給的數據 不是就是要表示 機車很安全
(沒看到資料之前 , 大家都是想說機車比較危險對吧 ..)
現在看了數據 資料顯示 現行法規讓機車相對下比較安全
既然現行法規 讓機車很安全了 為何還要改?
是不是應該要注重一下較不安全 死亡 受傷 較多的交通工具?
並且加強教育宣導 肇事率較高的交通工具?

所以不是應該要找出 機車在外面很危險的數據才對嗎?
因為要證明現在法規不適用所以要改?

但此數據不就表示 現在的機車法規 確實讓機車安全很多 並不危險?

舊 2012-07-03, 01:33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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