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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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1 騎家人買的新車
2 幾個月內已出2次車禍
3 疑因車速過快失控
4 跨越雙黃線正面撞上對向大貨車
5 行車記錄器還拍到邱男摔車瞬間
6 大貨車駕駛范印竺(45歲)酒測值為零
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很明顯 是警察不想淌渾水
故意搞個隨便安插的罪名
不然家屬會拿骨灰罈去警局鬧
事情反正就丟給檢方 法院去弄就好
這個要賠 ..... 我是覺得該是家屬去賠司機精神賠償 經濟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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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掛掉就是送辦
前面有人說了~這是公訴罪...
別這樣幫警察隨便安插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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