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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2007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引用:
作者Pastilles
看不懂.........


國外尊重女性對家庭的付出,認為女性照顧家庭讓男性得以外出工作,男女雙方對家庭的義務責任是平等的,但是不可否認女性因家庭小孩退出職場多年想找工作確有困難度,所以要求男方要付繕養費.(那種女外男內的離婚倒過來看也一樣)

雙方都有工作的,離婚是把房子賣了錢分一分,男人只負責每月給小孩的養育費,就這樣單純.

反正先天條件上,人類社會裡女性與小孩老者本就是屬於弱勢族群,是社會福利要照顧的主要對象,有點作為的政府才不會讓人孤苦無依到帶著小孩去自殺.

我所看到的,有小孩的夫妻離婚是非常小心的,學校也對小孩有特別輔導.對於非因外遇離婚,純粹因為個性不合離婚後需要看心理醫生的男女也很多,不能老從金錢觀點看離婚這種事,你怎麼能說他們很任性很感覺呢?
自己要是沒多少錢,也不用擔心會遇上拜金女的,別想太多了.

現代女人才不是"弱勢族群"

你看一堆女人 都去服自願役了.......
舊 2012-07-01, 07:29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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