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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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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jshj0314
一、判決總有輸贏二造吧,刑事確定,民事賠,不是這樣嗎?輸方賠勝方,很正常.

二、你"覺得"是義務?還是法律有規定?憲法有規定?如果你很有空,麻煩請指教一下,讓大家長點知識,以免陷於無知.沒空就算了,就你覺得的就是.

2.沒有人覺得不用為自己舉證,相信貨車司機也知道,也會提對自己有利證據.
是你自己覺得有人覺得"都那麼明顯了,還有如何如何...."

三、謝謝,大家討論事情,純討論.況且有些事,有些想法,真的很難論定對錯.

四、公家律師,影片有看過,台灣有沒有?這方面我還真的不知道,無知了...


以前讀法律系的室友,也都這樣跟我們說:法律很黑暗,"有點"在保護壞人,好人要很懂法律才能保護自己.

問題是:我們要一個黑暗的法律幹嘛?
扯遠了....
不扯了....

1. 現在的狀況並不適用於你講的狀況

2. 我本來就是說我覺得啊

但你要有規定的話,那我告訴你,如果你不出庭,可能會被拘提,這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自訴人、證人

詳情請見,裡面都有引用法條,很多,所以我只給你這個網頁應該夠了

http://lawinfo.lmcc.fju.edu.tw/Laws...pprehension.htm

當然你可以覺得這不算義務,所以我底下才有第三點

引用:
第三:這都只是我的看法,我沒有說你那樣想有甚麼錯



還有我覺得,法律本身不黑暗,是人才黑暗
舊 2012-07-01, 01:1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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