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maike.
第一:沒有法律可以這樣賠你
除非你被弄成冤獄,那就有冤獄賠償法
第二:我是講不好聽的,我認為這是義務,沒甚麼資格要賠償
況且你真的無罪無責任,你更應該做那些讓你在法庭上有利的事情,而不是自認為自己沒責任,就不願意配合,畢竟那是自己覺得你自己沒責任,不是大家都覺得你一定沒責任
第三:這都只是我的看法,我沒有說你那樣想有甚麼錯
我一直覺得不要期望司法會「自動」保護你,是你自己要懂得用司法保護你自己,尤其司法界這麼黑暗,更應該主動一點,別認為誰就該對你怎樣怎樣
第四:忘了說,法律制度仍然有一些救濟制度,例如你請不起律師,國家會給你一個,類似這樣的
你上法院公司我記得也不能隨便扣薪和開除你,我印象中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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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總有輸贏二造吧,刑事確定,民事賠,不是這樣嗎?輸方賠勝方,很正常.
二、你"覺得"是義務?還是法律有規定?憲法有規定?如果你很有空,麻煩請指教一下,讓大家長點知識,以免陷於無知.沒空就算了,就你覺得的就是.
2.沒有人覺得不用為自己舉證,相信貨車司機也知道,也會提對自己有利證據.
是你自己覺得有人覺得"都那麼明顯了,還有如何如何...."
三、謝謝,大家討論事情,純討論.況且有些事,有些想法,真的很難論定對錯.
四、公家律師,影片有看過,台灣有沒有?這方面我還真的不知道,無知了...
以前讀法律系的室友,也都這樣跟我們說:法律很黑暗,"有點"在保護壞人,好人要很懂法律才能保護自己.
問題是:我們要一個黑暗的法律幹嘛?
扯遠了....
不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