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maike.
因為,有一個人死了,代表有一個人的人權被剝奪,這在法律上是很嚴重的事情,本來就會弄上一大堆的流程來釐清責任
司機很倒楣沒錯,但他是當事人,我覺得他沒有甚麼理由不參與這個流程(但你可以要求有其他的方式讓這個流程公平正義有效率)
我認為就算這個人死的原因很清楚明白的表示,讓他致死的人的責任非常少,甚至是無責任
我們的司法都應該花時間花精力去完全的搞清楚
你要知道,今天這個案子的責任歸屬是比較好釐清的
但是有很多案子實際上沒這麼簡單,如果連簡單的案子都是這麼隨便,不走該走的程序,裡面的人員又權責不清
那複雜的案子我們就不要談了
你可以覺得好像這裡面都有很多黑暗面,但我認為,最基本起碼的司法流程那不能省掉,不能因為說好像司法黑暗,所以我們就要把那些自以為好像是多餘的流程去掉,只為了說馬上得到那個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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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好,我參與你所謂的流程.但是,如果確認責任不在我,請賠償我(不管對方賠,或法院賠,或政府賠)這段所謂流程(訴訟期)的所有財(不能工作賺錢)物(貨車也撞壞了,要修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