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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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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引用:
作者limaike.
像這類案件,通常都是先這樣處理的,你這樣罵執法人員實在很無理

大貨車司機有沒有問題,那要法院認定,不是警察也不是檢察官認定

檢察官要作初步認定
若無過失就該不起訴處分
什麼狗屁都要搞去法官那裡跑程序
勞民傷財....擾民又勞師動眾
舊 2012-07-01, 11:36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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