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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美,賺錢最佳路線不是投資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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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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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引用:
作者
烤全羊
真的很難想像這種想盡辦法結婚,然後凹幾年就找理由離婚,就可以憑空拿到龐大贍養費的怪異制度。
人類社會本來就很......詭異
講到婚姻 是雙方的
說到經濟 是男方的
所以 才有不婚教的創立
結婚 誰出錢?
離婚 誰出贍養費?
家裡經濟大任 誰扛?
別說歐美 台灣女人你帶她去公所簽字只辦登記 換身分證
她會覺得很委屈
好似 婚姻是她一個人結的
萬一婚後沒錢用呢
她會向家人抱怨 老公不會賺錢
卻沒想過 當初如何結婚的
日人講過:貪財 怕死 愛面子
台灣人是這樣 台灣女人尤甚
2012-07-01, 11:06 AM #
5
titan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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