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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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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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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烤全羊
真的很難想像這種想盡辦法結婚,然後凹幾年就找理由離婚,就可以憑空拿到龐大贍養費的怪異制度。

人類社會本來就很......詭異

講到婚姻 是雙方的

說到經濟 是男方的

所以 才有不婚教的創立

結婚 誰出錢?
離婚 誰出贍養費?
家裡經濟大任 誰扛?

別說歐美 台灣女人你帶她去公所簽字只辦登記 換身分證
她會覺得很委屈
好似 婚姻是她一個人結的

萬一婚後沒錢用呢
她會向家人抱怨 老公不會賺錢
卻沒想過 當初如何結婚的

日人講過:貪財 怕死 愛面子
台灣人是這樣 台灣女人尤甚
舊 2012-07-01, 11:0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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