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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丈夫是被犧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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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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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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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mwang
1:孕婦的先生正在服替代役,另一位則是司法警察,要說前者有逃亡之虞的話,後者就沒有嗎
....
2:串證,前者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串證的事實,後者可是事證明確了
....
3:死因未明,無法確定是正當防衛(過當)或是被踹頭所致,正當防衛(過當)致死應該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刑期是2年以下,踹頭致死的話恐怕就是刑法第278條 或刑法第279條 了,再加上公務人員恐怕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那是誰該押誰不一定得押啊
....
目擊者指證,在警方到場前蔡男遭孕婦的丈夫蘇男與哥哥制止後毆打。
蘇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有毆打蔡男。
檢方認為蘇男有串證之虞。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警察承認打人事證明確,所以沒覊押之必要
2012-07-01, 10:38 AM #
18
g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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