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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trel
一男一女之間各自要如何讓自己成長
原本是不相干的
然而一旦結為夫妻或男女朋友
兩人條件就是要盡可能相對等
否則一方發展快,另一方跟不上甚至倒退
自然會被嫌棄,很現實的。

沒有人會去嫌棄隔壁鄰居條件沒有自己好
但卻會關心枕邊人是否差自己太多∼

你寫的很多,我一併回覆。

我想講的前面也有網友講過了。一夫一妻制並不是甚麼大自然界自然生成或人類有史以來就不可變動的真理(這世界上好像也沒有這種東西),充其量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只是隨著西方文化的宰制現代文明,所以我們才跟著信奉而已。

看看基督教的結婚誓詞吧
http://a2z.fhl.net/marry/marry6.html

版本一:

1.問男方
○○○你確信這個婚姻是上帝所配合,願意承認接納○○○為你的妻子嗎?

2.問男方
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當常常以溫柔端莊來照顧你的妻子,敬愛她,唯獨與他居住建設基督化的家庭。要尊重她的家族為你的家族,盡你作丈夫的本分到終身。你在上帝和眾人面前願意這樣行嗎?

3.問女方
○○○妳確信這個婚姻是上帝所配合,並願意承認○○○為妳的丈夫嗎?

4.問女方
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當常常以溫柔端莊,來順服這個人,敬愛他,幫助他,唯獨與他居住建設基督化的家庭。要尊重他的家族為妳本身的家族,盡力孝順,盡妳作妻子的本分到終身。妳在上帝和眾人面前願意這樣行嗎?


版本二:自己念的

1.男方自己念:
我○○○願意承認接納○○○做我的妻子,誠實遵照上帝的誡命,和她生活在一起。無論在什麼環境,願意終生養她、愛惜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她,以至奉召歸主。

2.女方自己念:
我○○○願意承認○○○做我的丈夫。誠實遵照上帝的誡命,和他生活在一起,無論在什麼環境願順服他、愛惜他、安慰他、尊重他保護他,以致奉召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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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並沒有誰可以強制規定要結婚,不管自己是否是迫於外界的壓力或眼光而結婚都是自己的決定,所有如果有對婚姻不貞的懲罰都算是自找的,事實上除非甚麼特別的名人,真正會受到因之而來的懲罰在台灣並不算高,台灣有錢人隱匿資產不給贍養費的手段應該算的上一等一的高,一般說來在台灣相關法律並不像在美國那麼公平對等好用。

所以那些美國名人也不會廢話甚麼離婚分財產贍養費公不公平實力相不相當甚麼的,他們都很清楚明白婚姻的意義在哪裡,拿錢換自由還是挺划算的,天主教以前還規定不能離婚呢,現在已經人性化多了。還是非基督教的男人比較起來更會幫自己找樂子說,不過也是要夠有錢才行吧。回教國家一個男人可取四妻,那打光棍的男人會不會多更多?
舊 2012-06-30, 02:57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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