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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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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1
引用:
作者Bausch
認真回一下。因為很多人喜新厭舊,這和配偶的實力或感情無關。有本事喜新厭舊就不要結婚,既然選擇走入婚姻就要照婚姻制度的遊戲規則玩。現在其實也沒人能限制絕對不能離婚,像這類大富翁只要肯分出一半財產像那些好萊塢巨星或美國職業球星一樣,老婆也不一定不想走人。不過台灣社會是又更複雜一些,規則不像美國定的那麼清楚,有錢人會隱匿或脫產,又會牽扯到面子的問題。


妳這樣說看起來完全是站在女方立場...而且不承認問題就是在條件、實力
我就站在另一個立場說說話好了...

女人:「女人的價值不完全在於外表!」
也就是因為她們認為自己的價值不僅僅是外表
所以往往找總體條件「客觀上」比她們高出很多的男性
因為她們認為自己有很多男人看不見的高價值條件
所以「主觀」地認為自己與男方條件相當

事實呢?(以下的「妳」一字,並不針對任何人)
事實就是多數的婚姻一開始就出現「結構性的錯誤」!
男生的條件一開始就贏過女生
隨著時間推移
男生條件越來越好,女生條件進步的卻沒有男生多,甚至是退步了
進而造成兩人條件嚴重差距
請問是誰的錯?
人家工作努力、個性逐漸沈穩、多方面學習知識、個性也修正到更好相處、長相體格也盡量維持
人家樣樣進步
妳女生樣樣退步
妳還有什麼資格配得上人家?
(這時候的妳,跟那些醜宅卻巴著正妹不放的嘴臉有何差異?妳不是很愛批評男生癩蝦蟆吃天鵝肉嗎?妳現在就是那種嘴臉啊!)
男人也不是不知不覺,他們終會發現自己有資格擁有更好的女人
所以就外遇囉∼
所以問題癥結就是:女人高估自己,而男人低估自己

BTW,補充一下之前PO過的
說到離婚分財產...
女人啊∼精得很呢∼
女人總是找比自己有錢,賺得比自己多的男人結婚
未來婚姻中無論誰是過失的一方
自己都不會賠
因為就算女人是過失的一方,而被判要賠精神補償金
她也是從老公那裡分來的一半財產當中,拿出零頭來賠而已
搞到最後,原來是老公用自己的錢來精神補償自己....
如果是男人為過失一方
女人還可以撈一大把,怎樣都不吃虧
舊 2012-06-30, 03:02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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